浙安宣培函〔2018〕15号
关于举办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
(危险物品安全类)继续教育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,根据《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》、省安监局《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公告》(局公告2017年第23号)、以及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(试行)的通知》,我中心定于2018年5月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(危险物品安全类)继续教育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继续教育对象
1.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,注册类别为“危险物品安全”类,且在注册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未满48学时的人员。
2.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,注册类别为“危险物品安全”类,已经到期需要重新注册的人员。
根据有关通知、公告精神,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,但已到期的,以下两种情况可免继续教育:
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至2017年10月30日期间,需重新注册的。
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。
二、继续教育时间
2018年5月3日至5月8日,5月3日下午报到。
三、继续教育地点
杭州华辰银座酒店(杭州市新塘路342号),地铁4号线新塘站C出口,公交车“新塘路严家弄口站”,联系电话:0571-86478688总机转。
四、继续教育费用
培训费580元/人(含资料费)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五、其他事宜
1.请参加本次继续教育的人员登录我中心网站(网址:www.zjxjzx.com)报名。网络报名流程如下:注册并登录→ 点击菜单栏“安全培训”→选择培训班→填写相关信息→报名并提交→等待审核→(审核通过)登录后点击订单状态→点击付款→完成付款填写发票信息→保存。可参照网站首页下方“培训报名流程”提示进行,网上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。
2.报到时需携带填写完整的《浙江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表》(见附件),连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,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》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一并上交。
3.为达到培训预期效果,培训班控制人数为80人,额满为止,报名成功者优先。
4.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:高鹦鹉,联系电话与传真:0571-88806290,13867461912。
附件:浙江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表
浙江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
2018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