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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2016年度建设教育培训指导性计划和建设类考试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1-29

各市、义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,厅机关各处室、直属各单位、厅管社会团体:

  根据建设教育培训和考试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,我厅组织编制了2016年度建设教育培训指导性计划和考试计划,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1.各单位要按照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和考试管理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认真抓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,切实规范办班行为,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
  2.各单位举办培训班除法定培训外,应本着自愿参加、收费合理、保证质量的原则组织,严禁挂靠、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发生。

  3.厅管社团主办的培训项目不列入厅本年度培训计划,实行自律管理。

  4.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与厅建设教育培训和考试计划的衔接落实,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工作,抓紧编制本地区教育培训(考试)计划。同时做好201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,并请于2016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厅人事教育处(书面和电子文本各一份),联系电话:0571-87055132,电子邮箱:
huangzh@zjjs.com.cn

  附件:1.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培训计划一览表  

         2.2016年度建设类考试计划一览表  
         
3.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2016年度培训计划一览表
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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